舟山市普陀区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办法(试行)
舟山市普陀区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办法(试行) 普党政办〔2018〕72号 为扎实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先行先试突破小微企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全面促进小微企业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浙委办发〔2017〕2号)、《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的若干意见》(普委发〔2017〕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落实“八八战略”关于进 一步发挥块状特色产业 优势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再创块状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新优势,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提 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的特色优势。近年来,为解决小微企业“低散乱”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建设小微企业园作为重要抓手;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健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市场配臵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深入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转型及应对复杂形势能力,为高水平建设开放活力的幸福普陀作出新的